瑞科水质检测公司
许昌瑞科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前身是许昌市供水总公司中心化验室,始建于1965年,于1999年3月25日经许昌市建设委员会批准,成立河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许昌监测站。1999年11月2日水质监测站通过河南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,2002年监测站加入河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。2009年5月经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(注册号是411000100013607) 注册成立许昌瑞贝卡水质检测有限公司,分别于2009年12月6日、2013年1月18日、2016年9月12日通过河南省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复审。2016年1月更名为许昌瑞科水质检测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68970113X7),是独立法人单位,从事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服务。
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城市供水、涉水产品检验、检测。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按照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—2022)、《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》(GB 15892—2020)、《工业氯酸钠》(GB 1618—2018)及有关国家、行业等标准,承担许昌市的供水水质、水源水质和涉水产品的检验工作,具有独立开展水质质量检测与质量评价的能力。
公司位于许昌市瑞贝卡大道东669号,现使用面积700平方米。其中,控温使用面积500平方米,工作环境能满足分析检测要求,组织机构设有办公室、质控室、检测室三个职能部门。
公司现有职工17名,其中高级工程师3名,工程师1名,助理工程师4名,技师化验员1名,中级化验员5名。所有检测人员都经过岗位培训,一律持证上岗。
本公司现有AA-7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、7890B气相色谱仪、ICS-1100离子色谱仪、Aquion RFIC型离子色谱仪、AFS-933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、BH-1216Ⅲ型弱α、β测量仪、1600M-GD型高锰酸盐指数分析系统、TU-19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、FTIR-650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、723C可见分光光度计、1810C超纯水机、UPR-II-10TNT优普纯水机、ML204T/02电子天平、DDS-307A电导率仪、PHS-3C酸度计、2100Q便携式浊度仪、DR300型余氯浓度测定仪、Pocket colorimeter II型二氧化氯浓度测定仪、HQ30D型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、XZ-S色度仪等精密分析仪器,现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达300余万元,水质检测手段与项目相适应,达到了国家相关检测规定,并有一定的拓展能力。
质 量 方 针
行为公正 方法科学 检测准确 服务及时。
行为公正----不受任何方面的干预,确保检测行为的公正性。
方法科学----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正确选用检测方法,选用适宜的检测设备,确保检测方法的科学性。
检测准确----严格按检测流程,认真控制各个检测环节,准确出具检测数据和判断。
服务及时----急用户和任务所急,及时完成各项检测协议和任务。
质 量 目 标
总体目标
遵循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,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,规范并控制检测全过程,努力把本公司建成用户满意、在全省水质检测行业中较为先进的水质检测公司。
控制性目标
a 样品检验率 100%。
b 检测准确率 ≥99%。
c 报告及时率 100%。
d 顾客满意率 98%。
e 检测仪器送检率 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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